一、基本情況
(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名稱
一創天恒-國家新媒體產業園區世界集住房租賃資產支持專項計劃,以下簡稱“本專項計劃”。
(二)資產支持證券類別
本專項計劃根據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將資產支持證券分為優先A類資產支持證券、優先B類資產支持證券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三)目標募集規模
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目標發行規模13億元,其中,優先A類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5.10億元,優先B類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2.90億元,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5億元。
(四)產品期限
專項計劃存續期為自專項計劃設立日起,至專項計劃終止日止的期間。本專項計劃預期到期日為2040年1月29日。
(五)信用級別
專項計劃優先A類資產支持證券獲得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給予的AAA評級, 優先B類資產支持證券獲得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給予的AA+評級。但該評級并不構成購買、出售或持有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的建議,且評級機構可以隨時修訂和撤銷有關評級。
次級資產支持證券未評級。
(六)面值和參與價格
資產支持證券面值均為人民幣100元,每份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價格亦為人民幣100元。
(七)參與原則
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1、認購人認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方式認購和繳款;
2、銷售期間不設認購人單個賬戶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3、在銷售期內認購人可多次認購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已參與的申請在銷售期內不允許撤銷,首次申請認購金額不得低于人民幣壹佰萬元(¥1,000,000.00),且必須為壹佰萬元(¥1,000,000.00)的整數倍;每次追加認購的金額必須為壹佰萬元(¥1,000,000.00)的整數倍。
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參與原則:
1、認購人認購次級資產支持證券,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程序、方式認購和繳款;
2、銷售期間不設認購人單個賬戶最高認購金額限制;
(八)資產支持證券登記
管理人委托登記托管機構辦理資產支持證券的登記托管業務。資產支持證券將登記在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的機構證券賬戶中。在認購前,認購人需在登記托管機構開立機構證券賬戶。
(九)資產支持證券的轉讓
在完成基金業協會備案及上交所轉讓申請后,優先A類資產支持證券與優先B類資產支持證券在專項計劃公告存續期間將在上交所進行轉讓;除非根據生效判決或裁定、管理人事先的書面同意或專項計劃實現公開發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次級資產支持證券。
二、專項計劃推廣期
本專項計劃的推廣期為2022年4月 15日至2022年4月20日。
三、推廣對象
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的推廣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備適當的金融投資經驗和風險承受能力且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的合格機構投資者。
四、推廣機構和推廣方式
1、銷售機構為第一創業或計劃管理人指定的其他機構。
2、銷售機構通過簿記建檔、定價發行、直銷和集中配售相結合的方式銷售專項計劃資產支持證券。具體發行方式和發行時間由銷售機構根據發行需要確定;由銷售機構根據認購情況和市場情況確定發行利率。
五、專項計劃的設立
在屆時適用法律不禁止、不限制(i)專項計劃的設立或存續;(ii)專項計劃的發行;及(iii)專項計劃之投資計劃的前提下,
1、專項計劃發行期結束后,若每一類別資產支持證券認購人的認購資金總額(不含發行期認購資金產生的利息)均達到或超過該類別資產支持證券目標募集規模,則管理人宣布專項計劃設立。
2、如發行期屆滿時專項計劃的認購資金(不含發行期認購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未達到本《計劃說明書》規定的目標募集規模,則專項計劃設立失敗。
上述計劃管理人發布設立公告當日為專項計劃設立日。
六、專項計劃有關機構
1、計劃管理人、銷售機構: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原始權益人:北京天恒原信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機構: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法律顧問: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5、評級機構: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
6、注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